提出如下问题:
1、我公司2012年12月份有铁路运费660万元因发票传递原因未及时收到,2013年2月份财务才收到发票入“销售费用”,2012年年度所得税汇算时财务未作应纳税所得额调减。请问:1、2013年所得税汇算时是不是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如果2012年年度所得税汇算时调减了应纳税所得额,2013年所得税汇算时用不用调整了?4、查补缴纳以前年度“增值税”时为什么要调整损益呢?如: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我觉得缴纳增值税不影响损益啊,影响哪个损益科目了啊?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如果做到了2013年2月,2012年年度所得税汇算时财务未作应纳税所得额调减,那么在2013年所得税汇算时是不用调整的。
2.如果2012年年度所得税汇算时调减了应纳税所得额,2013年所得税汇算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查补缴纳以前年度“增值税”时,说明你前期的收入中包含了应交的增值税,所以要冲减掉前期多做的收入,这就涉及到损益。因为要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