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矿山爆破缴纳营业税应适用服务业还是建筑业,我公司由于一直未建立账册,由当地地税局按综合税率5.03%开具税务发票,现在他们说从6月1日起要按5.99%征收,说是省局刚发的《加强建筑安装业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这合理吗?如果我们应适用爆破的劳务缴纳营业税,综合税率应该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矿产资源提供劳务有关货物和劳务税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6号)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因此,你单位为矿山企业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劳务是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该缴纳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按照营业税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税目征税
以上是对矿山爆破的文件规定。至于综合税率要结合贵公司当地税务机关所征收的各种附加来计算。请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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