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受托代销供应商产品,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负责配送至终端客户手中,物流公司自收到产品直至配送到客户手中大约需要3-7天时间,期间暂替我公司保管产品,我公司根据路程远近结算配送运费,比如三环市区5元/件,市区郊县10元/件,其他地市15元/件,乡村镇20元/件。根据财税[2013]106号营改增政策,我们结算给物流公司的配送运费,适用该政策中的哪个税目?签订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明什么?是否按照货物运输合同计征印花税?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物流企业是指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服务的专业物流企业。
2、提供仓储,增值税税率6%
3、提供配送服务,增值税税率11%。
4、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5、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