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于不征税收入

2014-10-28 23:21:25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我公司2007年12月28日收到财政补贴,用于专项资产建设,但是当时未作为不征税收入向税务机关申请备案。

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1500万元贷:其他应付款—财政专款1500元

至今仍全额挂账。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与公司自由资金混同使用,专项资产专项管理,单独核算。

请问,1、当年未申请不征税收入备案是否被认为放弃权利?

2、如果放弃不征税收入,能否在60个月后转作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还是要在收到款项当时计入收入缴税?因为涉及滞纳金的时限。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2007度执行原企业所得税法,对此规定不十分明确,有的地区征企业所得税有的地区不征企业所得税。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