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磷矿开采企业,井下采矿外包给劳务公司进行,但劳务公司开不了采矿增值税发票(采矿劳务交增值税),税务部门也不予代开,劳务公司到工商部门增加“矿山开采劳务”经营范围,工商局说没有开采证不给办理,但开采证只有矿山企业才有,工程劳务公司不可能有,所以现在我们的采矿劳务无法开票,请问怎样解决?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劳务公司按以下规定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第016号
(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