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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偿的纳税问题

2014-12-12 16:59:25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C公司拟向A农场租赁土地1000亩用于经营农业项目建设,但A农场已将其中10亩土地出租给农场职工B。B职工在承租期间,在该地块上建设有砖瓦结构房屋,种植林木资产。

  为保证项目顺利动工,A农场收回职工B承租的土地,涉及赔偿的问题。经A、B、C三方协商,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及林木资产进行了评估,房屋评估价值为38万元,林木评估价值为15万元。该赔偿款约定由C公司按评估值进行支付,C公司委托A农场与职工办理补偿手续,该款也委托A农场支付给职工B。

   1.请问C公司支付的房屋及林木补偿款,是否可以按评估值进行入账?是否要求职工B到税务纳税开发票?

   2. A农场代办赔偿手续及付款,是否涉及税收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不用开具发票,赔偿款不是流转税的征收范围,以收据和协议及评估报告入账即可。
2、只要在协议中写明白这是赔偿款,并且支付及收款人,就没有风险。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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