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为生产性企业,与B学校举行合作培训(对A企业的员工培训),举行该培训B学校可以从政府取得补贴,双方协议按一定比例分享该补贴,由B学校收款后再按协议比例支付给A公司,假设A公司按比例可分得50万元。A公司另外代B垫付10万元的培训相关材料费,材料费发票由供应商直接开给B学校,A公司凭发票复印件代B学校付款,之后B学校在收到A公司出具的50万元培训费发票后,付给A公司60万元。
请问该10万元代垫材料款要交营业税吗? 相关税收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抱歉,A公司无培训资质,借B学校申请政府补贴的做法不合适。
2、无法律依据的问题无从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