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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外签订备忘录的涉税处理

2014-12-15 13:20:17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一般纳税人,联合B公司作为联合体同业主签订建安合同。现我单位与B公司依据主合同,又签订了***联合体分工的备忘录,约定由我单位供货给联合体B公司,B公司同业主结算后,供货款归我公司所有。请问我单位同联合体B公司间的合同是否独立的购销合同,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还是依据总包开具建安业发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如果你公司与B公司作为联合体共同投标,你公司可与发包方直接结算。
2、如果你公司与B公司构成分包关系,你公司必须具有建安资质。
3、如果你公司仅是B公司的材料供应商,你公司与B公司构成购销关系,签订的合同为购销合同。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若与B公司构成分包关系,分包人可以按照分包营业额申报纳税后开具分包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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