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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露天开采和井下开采的资源税有哪些不同

2014-12-24 11:11:12
提出如下问题:
我是景洪市龙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铁矿开采,咨询露天矿我井下矿的资源税税率是否相同,减免率是否有不同.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第五条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第六条 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从以上可以看出,资源税的征收不以开采方式的不同而分别征税,而是统一征收。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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