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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补偿金的账务处理及涉税事项

2014-12-25 11:51:48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原租赁一个铺面作为办公场所,合同未到期,因各种原因提前退租,出租方同意转租给新的承租人,但因为我公司装修花了钱,所以新的承租人同意支付我公司一笔装修补偿金(5万元)以及将我公司已交租金按剩余天数退回我公司(剩余天数的租金3千元),我公司收到新承租人转来的装修补偿金共5.3万元,新承租人向我公司索取收款收据。

问题:我公司收到的装修补偿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需要缴税?涉及哪些税种?依据的财税文件?期待答复。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补偿金不是应征流转税的业务,显然不属于流转税的征收范围,这是赔偿而不是经营行为。
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从以上可以看出,不用缴纳税款。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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