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我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于2011年经当地政府批准, 在自有划拨土地上由职工集资,单位主建(承包给房地产企业修)经济适用房,要交不动产销售营业税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四川省税率为3%。那么经济适用房契税可以减半优惠,是不是就该1.5%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原财税1999 201号文件对企业自建的房屋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以免征营业税,但目前已全文失效,目前没有新的相关文件,因此贵公司的这种情况应该是按要求需要交纳营业税的。
2、契税目前也没有相关的优惠文件。您也可以与您公司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再咨询一下。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