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会计中列入停产损失的折旧,税法不允许扣除的机器设备折旧需要调增纳税。请问专家:井巷工程是否属于房屋建筑物可以列入停产损失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可以请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允许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1年第25号
第三十二条 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为其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
(二)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
(三)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