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公司11年和12年都汇了一笔款给同一家公司,是关于咨询代理费方便的业务(有合同,网银转账),但是到目前为止对方一直没开发票给我们,我们现在要求对方开,对开说什么时间太久,他们做了预收勾兑,没发开给我们发票。我想问有这个时间太久可以不开发票这一说法么。那我们要怎么样要回这发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这个问题需要贵公司与对方单位协商来解决。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