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承揽甲方工程,工程总额100万元,其中我们将20万元分包给B公司,只考虑营业税,税率按3%。
问题一:我们公司给甲方开具发票,是按100万元开具,还是按80万元开具发票。
问题一:我公司是按100万元缴纳营业税,还是按80万元缴纳营业税。
问题三:我公司是按100万元确认收入,还是按80万元确认收入。
问题,老师最好是吧相关分录详细的帮写一下。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按照现行新的《营业税条例》规定,总包方已经不是扣缴人了,总包方则按差额80万元缴纳各税,作为分包方应是纳税人,要按20万元收入到地税开建安发票并缴营业税及附加税。
借:银行存款 8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800000*3%=24000
贷:应交税费 营业税 800000*3%=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