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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交的营业税
2015-05-17 11:33:40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一次收取3年租金并开具3年租金发票,营业税上缴,该租金收入,公司要求分期分年计入当年的收入,则已上交的营业税金,是否可以先挂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待结转当期收入时,再分期转回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企业所得税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将预收收入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先计入“预收帐款”科目。
借:预收账款-营业税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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