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N公司:是现代服务业。目前,正在与A公司洽谈承包A公司职工食堂业务的相关问题,由于这项业务的核算以前财务人员未经历过,比较陌生。
例如一:N公司向农民购买活鸡,生菜等,N公司需凭什么单据入成本?
例如二:N公司将购买回来的活鸡、生菜制作成熟食菜,并向A公司职工食堂提供鸡、菜熟食食品,应开营业税发票还是开增值税发票结算?
等等。请专家指导。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承包人以发包人的名义对外经营,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为承包经营。
2、若承包人不从出包方分回利润,支出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不涉及税收。若承包人从出包方分回利润,则需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3、在承包人支出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条件下,所承包的职工食堂仍为企业内部职工食堂。
1)凭发票入账,无发票的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
2)向内部职工提供鸡、菜熟食,不属于外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