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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资及股权转让相关问题

2015-06-15 09:35:00
提出如下问题:
续188822问题,专家回答我的问题1、土地出资不交营业税,但我的投资日期是1999年11月,请问老师不交营业税的政策依据是什么?专家回答我的问题2、如果股权再转让出去则要缴纳营业税,我的股权转让日期是2001年7月,此政策依据又是什么?麻烦专家把文号给我一下。谢谢!因近期在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土地局需提供完税证,但税务部门又不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土地出资及转让股权都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来,部分地区反映对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不够清楚,要求明确。经研究,现对股权转让的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三、《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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