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经清理有一些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请问:这些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转为营业外收入时涉及哪些税款?有相关的政策依据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