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你好:我公司通过银行为下属子公司进行资金使用,都是通过银行单据列账,协议上明确了固定利率和期限(不高于银行利率),请问这属于委托贷款吗?是否征收营业税,怎么征?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对信托投资机构委托存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 (银发[1988]285号)
一、进一步明确委托存款业务的界限。第一,委托存贷款业务必须有委托方、受托方和借款单位三方,并有三方协议。协议有两种形式:一是三方直接签订协议;二是受托方与委托方和借款单位分别签订协议,但两个协议的委托内容必须一致。第二,委托贷款利率的选择、委托贷款的对象、期限、用途、金额必须是委托方指定。第三,信托投资机构: 必须以服务和收取手续费为目的,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全部归委托方。第四,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方承担。
信托投资机构: 以服务和收取手续费征收营业税。
请对照上述规定确认是不是委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