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本公司原为个体工商户,购置一厂房,厂房权利人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现因公司发展需要,新成立一个人独资公司,法人与原个体工商户为一家人(夫妻关系)请问,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厂房权利人过户于新公司(平价),是否涉及缴纳营业税及土增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因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都是个人,实质上房产的产权并没有变更。所以厂房权利人过户于新公司(平价),不涉及税款。这是基于个人对税法的理解,税法并没以具体规定,建议四在咨询一下税务机关。
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