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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支付的游艇使用费可以扣除后缴纳营业税

2015-07-16 17:28:59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是一家旅行社,跟某游艇公司签订合同,游客上船游玩的门票由我方全额收款,再根据实际收款额的80%返还给对方,请问我们可以按照20%的差额缴纳营业税吗?因为我看营业税差额征税里的扣除项目只有交通费、餐饮住宿等项目,没有列明游艇使用等费用是否可以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租车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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