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老师:我们施工企业代工人去税务开施工票的账务处理这样做对吗?以下是分录:
1、发生税票 借:其他应收款-某工人 6.28千
贷:现金6.28千
2、发票开回付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劳务费 10万
贷:其他应收款-某工人6千
贷:银行存款9.4万
3、由于承诺工人税收6个点,但实际开票税率6.28个点,因此公司要出0.28个税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0.28
贷:其他应收款0.28
或者 借:营业外支出 -税点
贷:其他应收款0.28
哪个处理正确?因为公司出这个税点差额也可以认为是工程成本加大。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公司代工人去开票只要税务机关同意就没有问题。
2、公司代垫的0.28税点,因为该项支出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本身应当由个人垫付,现在由企业支出个人认为不应计入工程成本,计入营业外支出比较合理一些。
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