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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问题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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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置换
2015-07-31 13:29:01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专家,双方合作开发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并在国土部门备案各自分得的房产。分房后,发现各自的物业存在招商和管理上的不便,双方又约定部分房产进行置换,以便统一招商和管理。请问置换的房产是否要纳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企业置换房产,购入的可以做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换出去的视同于对外销售,需要按置换额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等。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应当是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或销售价格交营业税,不能差额交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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