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是小贷公司 客户和我们签订借款合同从2014.4-2015.4 双方约定按季度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事实上 对方至今本息均未偿还。我公司对合同约定期间(2014.6-2015.6 )的利息确认了收入 上交了营业税所得税 现在我公司进入起诉阶段 除主张正常欠息外(合同截止以后仍计算) 还按合同主张利息30% 违约金。请问 合同截止以后产生的利息 和滞纳金的营业税和所得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个人理解,合同截止后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与法院裁决执行后确认收入。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