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涉税事项内容介绍:我公司是一家资深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近期有家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想借鉴我公司先进经验与人才。因此乙方委托甲方就全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乙方提供专项技术服务,甲乙双方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提供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的内容:租赁业务的营销及尽职调查、租赁业务的风险控制及审查、租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时解读、租赁业务的贷后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相关人力行政管理。
2.技术服务的方式:由甲方向乙方委派专人进行技术服务。
3. 技术服务人员数量:暂定为13人,具体数量依照结算当月实际参加技术服务的人员数量确定。
4.技术服务费结算周期:双方暂定每月结算一次。
问题:综上所述,我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实质上是劳务输出,请问这项业务我公司(甲方)需要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缴纳增值税;提供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劳务和行为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规定,将原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其他原营业税税目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随着“营改增”范围的扩大,原缴纳营业税的劳务项目逐渐减少。目前,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主要有建筑(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金融(借贷)保险、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除有形动产租赁外资产租赁业及其他没有实行“营改增”的服务业)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等。
技术服务业现缴纳增值税,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