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
两个企业联营,甲方出场地,乙方出资经营,甲方按收入的30%收取收益,请问这个按照收入30%取得收益算固定收益还是变动收益?如果算固定收益的话,就按租赁业交税,如果不是固定收益的,是否还必须满足同担风险,共同经营才能免营业税之类?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按收入的比例收取收益,不属于收取固定收益,所以还应满足共担风险,共同经营才能免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