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对境外支付费用,按国税总局的要求5万元美元以上要求,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然后在地税网站“网上办税—表报报送—服务贸易等项目情况报告—合同管理”栏目填写报送《合同报备表》,在发生对外支付事项后次月30日内,从厦门地税网站“网上办税—表报报送—服务贸易等项目情况报告—对外支付管理”栏目填写报送《对外支付情况报告表》,请问是否如此?如企业通过备案、报告,代扣代缴税款,那企业凭什么单据进行所得税税前抵扣成本费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企业依据支付单据进行所得税税前抵扣成本费用,具体对外支付备案程序请咨询厦门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