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大业主)B(房企)C(房企的子公司物业)D(租户).
B与A签定房屋(写字楼)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期为2015年10月.
B与C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交付之前).
A与D签定租赁合同,其中有条款说明物业管理费由C收取.
但因多种原因不能按期完全交接,各方沟通在不完全交接的情况下.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是需要收取的.但是这个时候怎么签定合同呢.A企业未交接前暂不愿意和C签定托管合同.
可是在B还没有交给A的时候,A与C签定委托合同.也说了由C收物业管理费呢?这样也是不行的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您想咨询的是什么时间确认物业管理收入?是否。
物业管理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或早于约定收款时间先收到款,以先收到款确认收入。
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