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咨询两个问题:1,我们是房地产公司,我们公司有一块地被一个非全资子公司用作建筑房产(该房屋产权属于关联公司,已建设多年),现在关联公司准备上市,本公司准备把这个地块给这个关联公司,请问这块土地如何过户到关联公司最节税?我们准备这样,不参考一下可行否:先把这块地捐赠给关联公司,再由关联公司转增股本,这样是不是两个公司缴税较少?请给个建议,如何操作最好?最好从两个公司的角度分析一下涉税问题,谢谢
2,第二个问题,还是与第一个问题有关,关于财税〔2014〕109号:,我们能不能利用这个文件解决第一个问题,先把关联公司变成全资子公司,然后把这块地划转到关联公司,不知道能不能使用这个文件?特别是我们公司的地块没有建设商品房而由关联公司建设了经营用房适不适用“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这句话?(注:这两个公司都是一个老板的)非常感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来信,答复如下:
1.属于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另行收费。如果做,请来公司面谈。
2.提醒贵公司,(1)捐赠方案不可以;(2)从来信和实践看出,该房屋产权有瑕疵(土地证和房产证不统一),相关交易容易引起主管税务局的关注是否有偷税漏税的风险,能否通过财税〔2014〕109号解决问题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3.建议向主管税务局和拟上市关联公司聘请的审计师沟通确认。
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