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我公司为河南的通信施工业,建筑业总分包怎么差额纳税,先总包开外经证还是分包,先总包项目登记还是先分包项目登记,必须在税局的一个局才可以差额纳税吗,税局的老师说得关联上才能差额纳税吗?去税局怎么办理才能做到差额纳税?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基于这些政策法律规定,在建筑工程总分包之间,如果总承包方把工程转包给个人还是建筑企业(无论有五建筑资质),则总承包方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不能差额计征营业税。
如果建筑企业去外地经营需要开外管证,如果想差额纳税,总包单位需要取得分包单位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且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总分包合同。具体如何操作请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