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由于经济不景气,矿业企业停产。请问老师,停产期间房屋及机械设备是否计提折旧,税前是否可以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综上,贵企业停产期间的机器设备不属于以上情况,房屋和设备按规定提取的折旧可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