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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发票事宜

2015-12-24 22:02:13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公司注册地址是在福州,拉萨有办事处,拉萨的办公的地址是租用个人房产办公。说当时地税局没开过个人的房屋的租凭发票,不给开。让福建公司自己去地税局代开房屋租凭发票,请问老师,这样有没有风险,房屋是在拉萨,税交在福州的地税,没有问题?为什么当地税务局还可以没办理过此业务不给办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应在拉萨缴纳房产税,是拉萨税务机关允许会福州缴纳房产税的,应该没有风险,对当地税务局以没办理过此业务不给办理不符合规定。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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