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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涉税问题

2016-01-05 09:20:06
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为了进行销售推广,经常会拿出一些样品给供应商进行展示或是给客户免费赠送一些小样试用。作为企业会计,我们应该怎样对这些样品进行处理呢?看下面这些问题:

  1.给客户免费送样品,也没发票,如何做账务处理?

2.购进样品,已付款,没发票,如何做账务处理?

3.自产或外购样品用于展示(不再收回),是做为进项转出,还是应该视同销售?

4.自用样品出口展览,有报关单,预录单,有美金售价,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5.收到供应商的一些样品,都是免费的,这些样品该如何入账?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1.给客户免费送样品的财务处理。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2.购进样品的财务处理。借记“库存商品”,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
3.自产或外购样品用于展示(不再收回)一般视同销售。
4.自用样品出口展览的财务处理。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如果有收入,还要记收入账。
5.收到供应商样品的财务处理。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贷记“营业外收入”。实务中,一般供应商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样品时,也就不能做进项税抵扣处理。
6.你的问题一次性提问已超过3个,建议下次提问时分开提问(一次提问不要超过3个)。
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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