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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建设一项固定资产

2016-03-02 17:55:02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我咨询以下问题:

A、B两家计划在A家共同建设一项资产,该项资产建成后由B使用,并向A支付使用费,在约定的经营期后B想拥有该项资产,这块合作模式存在何种税务风险,有无较好的合作模式?因涉及到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相应的发票如何开具?双方如何结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A收取的使用费需缴纳流转税(不动产使用费交营业税、设备使用费交增值税)和印花税,净收益需并入利润交企业所得税。不动产使用费还需交房产税(12%)A需给B分别开具不产动的租赁费发票 和设备租赁的增值税发票 。合作模式由双方协商,我们只根据相应的模式解答税务问题。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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