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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缴单位员工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是否必须一次性缴完?

2016-03-07 16:44:32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我单位对员工实行年终奖和年底双薪,由于单位部门、员工都比较多,各部门年底考核完成时间不是完全一致,进而导致各部门员工的年终奖和年底双薪发放时间也不是完全一致,比如销售部A在1月份发放,销售部B在2月份发放。我们确保每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使用一次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并且确保每个员工都没有少缴税款的情况,但是作为代扣代缴个税的单位来说,这样1月代缴一次年终奖个税,2月又代缴一次,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需不需要全单位员工都在一个月内缴清?对这个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作为代扣代缴个税的单位,不需要全单位员工都在一个月内缴清,只要每个员工一年代扣一次就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就是依据以下文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不管在哪个月份使用这种方法都可以,只允许使用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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