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是福建软件企业2013年在江西成立分公司想问一下总公司和分公司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税(预缴和所得税汇算)有那些文件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制,法人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总分支机构不属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缴纳。
2)属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三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