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贵网站:
您们好!
我单位是一个既生产、销售酒精又加工销售饲料的企业,饲料规定为免税产品,适用13%的低税率对吗?在收到饲料款时应怎样作帐务处理?如收到销售饲料50万元的现金,分录如下:
(1)借:现金 5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万元
(2)借:现金 5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44.25万元
贷:补贴收入 5.75万元
请贵网站对有关业务给以指导。
此致!
2006年9月28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 熊勇 专家解答如下:专家解答
企业部分产品(商品)免税。
月份终了,按免税主营业务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减去按税法规定方法计算的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其差额即为当月销售免税货物应免征的税额。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结转免税产品(商品)销项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增值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