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房地产企业向其他企业借款,利息其他企业要去地税开票吗,利率有要求吗,其他企业的利息收入直接交企业所得税么,还是可以抵减成本费用再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全面营改增前,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5%。
2、利息收入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计算过程见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