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如果我公司向其他单位出租库房 并约定1月份支付全年费用 但款还未收。我公司是不是应该在营改增前全额开票 并交税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1、依据上述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尚未收到的款项,作为应收账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