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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16-04-29 18:08:15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三版上市公司要是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都涉及什么税?什么时候缴纳?需要注意什么呢?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单位投资者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不涉及纳税,个人投资者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征税,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应按20%征收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如果个人股东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后,不到一年就转让的,还是要征收个税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 二、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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