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老师:
总分公司属于不同的管辖区,税率不同,
在汇算清缴时候,或者每月纳税时,如何计算汇总纳税额?
同样的情况,如果成立新的分公司,所得税如何分配比例?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纳税方法和税率没有什么不同,总公司和分公司一般是汇总缴纳所得税的。
预缴所得税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全部应纳所得税额的50%由总机构就地预缴,另50%由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各分支机构按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计算各自分摊比例,三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0.35、0.35、0.3。
汇算清缴时总机构计算出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已预缴部分,计算应补退税,按预缴比例就地补缴或退税。
请参考以上处理,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