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属矿山企业,一般纳税人,设内部员工食堂,食堂从矿山附近农民个人买肉和蔬菜,无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吗?政策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1.贵公司是否可以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法律上没有专门明确规定。相关规定主要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2)《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二、……(五)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2.实务中,如果企业业务范围没有农产品收购范围,一般税务局不同意企业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
3.请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并建议您联系贵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