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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老项目建筑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问题

2016-05-21 17:32:08
提出如下问题:
2016年2月,我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办公楼修建合同,在2016年4月底按当月工程量进行了结算,但施工单位于2016年5月5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甲方)取得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进项抵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从业务的本质看,这属于4月份的业务,其进项税额应不能抵扣,而发票是5月份开具的,5月份已实行营改增,这种情况建议咨询一下税务机关,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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