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出差时还负责客户或他人的食宿,能一起计入我方出差人员的差旅费里吗?
2.如果单餐费采用包干制,60元/天,能否随差旅报销时一起发放,不交个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出差时还负责客户或他人的食宿,不能一起计入贵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里。
2.可以作为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项目发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4〕89号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