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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租金是否可以入总公司账目

2016-06-15 20:20:32
提出如下问题:
我总公司有两家分公司,因分公司无收入,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想问是否租金可放在总公司入账,由总公司抵扣,分公司不做租金是否可以?有没有影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分公司和总公司如果不在同一县市,就应分别核算缴纳增值税,分公司的租金费用就不能入总公司的账。如果在同一县市可以这样做。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纳税,个人认为由总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租金也由总公司付,费用也入总公司不可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四十六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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