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成立了工会组织,请问:公司需要每月按工资总额的1%计提工会经费吗?需要按计提金额给税务局交工会经费吗?如果交,比例是多少?
其实,就是想知道工会经费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何计提、如何支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1、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工会经费由税务机关代征的,凭地税局代征时开具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回拨的缴费金额,设置工会账户单独核算,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基层职工的教育和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