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服务
视频中心
答疑中心
法规中心
客户评价
关于我们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纳税答疑-税种答疑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纳税答疑-行业答疑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企业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2016-07-14 15:00:43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购买标书支付投标保证金,其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如中标未履行合同的签订,将视为违约不退还企业所支付的投标保证。现我司中标不签订合同违约,对方没收我司支付的保证金,且经过沟通对方表示不开具发票只提供收据,请问违约金是不可以开具发票的吗?另我司支付的这笔违约金计入营业外支出是否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违约金不属于流转税的业务,不开就发票,可以依据协议,付款单据、对方收款单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该违约金有协议约定,不应算招标单位出售标书而发生价外费用。
专家回复
不算价外费用。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请选择行业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按税种分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提交问题
我的问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