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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2016-07-14 15:00:43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购买标书支付投标保证金,其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如中标未履行合同的签订,将视为违约不退还企业所支付的投标保证。现我司中标不签订合同违约,对方没收我司支付的保证金,且经过沟通对方表示不开具发票只提供收据,请问违约金是不可以开具发票的吗?另我司支付的这笔违约金计入营业外支出是否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违约金不属于流转税的业务,不开就发票,可以依据协议,付款单据、对方收款单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该违约金有协议约定,不应算招标单位出售标书而发生价外费用。
专家回复
不算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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