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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有关政策

2016-07-28 09:39:24
提出如下问题:
政府给我公司无偿划拨了一块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税务部门要求我单位缴纳契税,计税依据是什么?有无减免税政策?,如无减免政策,我单位向国土资源厅缴纳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这个可以做为计税依据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贵公司的情况不属于减免税范围,依据财税[2004]134号二、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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