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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外地房产租赁

2016-09-20 17:53:08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机构所在地在广州,在北京有一处房产出租,现营改增开增值税租赁发票和申报增值税额是在北京还是在广州呢,如在北京是否可以去国税局代开,还是一定要在北京再申购一台开票及自行开票和报税。还有增值税对应的附加税、印花税等怎么申报?在哪申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1.对于增值税,按照不动产跨县市租赁增值税有关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由公司在广州申报纳税。对于附加税,我们理解在北京申报缴纳,印花税则两地都可以。
2.一般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3.现在是营改增过渡期,建议和主管税务局沟通确认。
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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