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矿石加工销售企业,资源税改革后按财税〔2016〕54号文件中三、关于资源税优惠政策及管理
(三)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减税或免税。结合此条优惠政策,相咨询一下直接销售废石是否减免资源税,以及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废石加工成矿产品后出售是否减免资源税。如果可以减免,具体备查的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废石的鉴定标准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还有,出售废石的增值税是否减免?
请老师解答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直接销售废石不减免资源税,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废石加工成矿产品后出售符合减免资源税条件。,具体备查的相关的资料请咨询一下税务机关,废石的鉴定标准请咨询一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财税法规没有规定废石的鉴定标准,出售废石的增值税没有规定减免。